2021-01-04
学生学业成绩相关规章制度
根据《学生管理文件汇编》中的《英国威廉集团官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粤科职院院字【2019】296号)规定,现就学生学业成绩做如下相关说明:
一、第二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八条 考核不合格课程,学校给予一次补考,补考成绩最高记为60分(合格)。补考仍不合格的,学生必须重修并考核合格后,按实际成绩记载,取得相应学分。(见P22)
第十条 学生无故旷课累计总时数超过本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一周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由该二级学院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见P23)
第十一条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必须事先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缓考。除急病外,不得临考前或进考场后申请缓考。缓考课程的考试安排在该课程的补考时间进行,成绩按原课程考核方式评定。(见P23)
第十二条 凡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直接重修。(见P23)
二、第五章 学业成绩预警、留级及退学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对学生学业成绩实行预警制度。教务处及二级学院应在每学期补考后,按照学生不合格课程(不含公共体育课)累计情况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预警及处理,具体如下:
合格课程累计达2门者,二级学院予以通报批评。
不合格课程累计达5门者,予以留级处理。
不合格课程累计达6门者,予以退学处理。(见P27)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学生应在结业后两年内回校重修,申请时间为九月上旬,受理部门为所在二级学院。重修合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具体发放时间由教务处确定),毕业证书中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两年内
回校重修的,或重修不合格的,不予换发毕业证书。(见P29)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英国威廉集团官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粤科职院院字【2018】132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条 本规定与新颁布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见P30)
三、综合素质选修课考核具体办法,参照《英国威廉集团官网综合素质(通识)选修课课程实施办法(试行)》。(详见电子版)
第三条 学生必须从综合素质(通识)选修课中修满2学分,方可毕业。
第四条 传统课堂讲授课程每16-18学时为1学分,任课教师可以开设1学分、2学分或3学分课程。网络在线课程学分折半计算。
第十条 任课教师要严格课程考核,将考勤、平时作业和考试成绩相结合,综合评定课程成绩。综合素质(通识)选修课不安排补考。不及格可在下一轮选修课时重修原课程或另修其他综合素质(通识)选修课程。
四、应征入伍学生成绩将根据《英国威廉集团官网应征入伍学生课程成绩评定暂行规定》(粤科职院院字【2012】43号)施行。(详见P237-238)
